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学风建设,培养员工自主学习的习惯和勤奋学习的态度,引导员工有效、合理的利用课余时间,根据学校的要求,2014级起本科新生实行集中晚自习。这了使员工集中晚自习规范有序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晚自习时间、地点
2014级员工以行政班级为单位集中开展晚自习。晚自习时间为理论教学周第1周至第16周,每周一至周五晚19:00—21:00(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活动安排除外)。
2014级新闻传播1、2班在公教楼458教室、播音与主持艺术班在公教楼302教室、工业设计班、产品设计班在公教楼301教室、视觉传达班在公教楼 518教室、数字媒体艺术班在公教楼230教室,环艺班1班在公教楼217教室,环艺班2班在公教楼322教室集中自习。
二、员工晚自习管理及考勤制度
(一)管理
班主任负责对员工自习纪律进行管理,及时掌握员工的出勤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并对教室环境和设备安全负责管理,每班的自习出勤率与班主任绩效挂钩。
各班晚自习出勤情况、纪律情况将作为优秀班级、优秀班干、团干评选的重要依据。
(二)晚自习要求
1、除去晚上有课的同学,其它的同学均要求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,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。
2、自习期间,倡导各班设立班级自我管理机构,充分发挥班级自我管理作用,切实保证自习的出勤率。
3、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,随意走动,禁止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,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。
4、自习时间不准在教室内接、打手机,保证高质量的学习。
5、保持和维护教室卫生,禁止将食物带入教室。
6、 严禁在教室私自使用电器设备。
7、晚自习结束后将书本资料全部带走,离开教室自觉关闭灯、门、窗。
(三)考勤
1、各班确定一名班委作为晚自习负责人,负责维持纪律,如实登记好迟到、早退、病假、事假和旷课情况,以便检查。
2、考勤应真实公正,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;所有班级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,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员工干部考核。
3、学院对晚自习的出勤率、纪律的检查按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。
(四)请假
1、自习时间,因病、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必须向辅导员老师办理请假手续,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班委以备检查,无效假条视为旷课。
2、自习期间,有参加学校活动、讲座的,必须由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老师事先提出说明,并提供相关参加活动者名单。
3、自习期间,参加社团活动需由负责人提前向学工办请假,否则视为旷自习。
4、员工如不经请假或有不实请假,一经查出,学院会给予处分,并通知家长。
5、员工的出勤率与评优、评先、入党、考研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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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6日